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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“限塑令“将促环保升级

“限塑令”颁布已有十一年。2008年,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,在所有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。最初,全国各大城市的卖场、超市、商场、商铺纷纷响应。但近来随着电商发展,一些经济新业态重新进行了包装,外卖袋、塑料气泡膜、一次性餐盒的普遍使用似乎。不可避免,治理“白色染污”遭遇尴尬。不过这种情况有望在今年得到明显改观,因为新版“限塑令”来了。


近期,国家发改委、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治理的意见》。其中,不可降解塑料袋、一次性塑料餐具、快递塑料包装等纳入禁止、限制使用的范围,并明确了禁塑、限塑期限。2020年,率先在部分地区、部分领域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电商、外卖等新兴领域也在其中。据悉,北京将率先发力,今年在建成区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中,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在集贸市场要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

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助理、研究员程会强在接受《经济》杂志、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,这次新版的“限塑令”和此前的“限塑令”相比,有三大特点:一是全面性,从生产、流通、消费、回收利用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规定,是对整个塑料制品污染问题做了系统化管理,上一版“限塑令”主要针对购物塑料袋,是局部问题。这次的管理涉及到现在建设生态文明和整个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,以及民生健康问题,所以它的高度是不一样的;二是协同性,从禁止、限制、替代这三方面实现有机结合,不单纯是禁、限,还考虑到有替代品,更具有可行性;三是渐进性,明确划分时间和空间,由上而下贯彻执行,有利于管理。


程会强表示,现在是限塑的最好时机,随着前期环保的各项举措推进,取得一定成效,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,培养公众健康的环保意识。若想取代旧物品,必须有新的替代,目前我国技术水平可以跟得上现实需要。从现在整个市场引导来看,公众的绿色消费水平和十几年前相比也大大提高。无论从社会环境、技术条件还是公众意识,现在都是天时、地利、人和。

(本文出处:《经济日报》社《经济》杂志  2020年2月12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