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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村幼儿园计划

一、项目介绍

山村幼儿园项目为我国欠发达农村地区3-6岁儿童提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。利用村级闲置资源,聘用当地幼教老师提供服务。截至2023年底已覆盖全国33个县(市、区),累计受益儿童超过30万。



二、实施情况

公示期: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


2023年第四季度,山村幼儿园项目同地方政府合作,在欠发达农村地区统筹利用闲置校舍、村委会等已有场地资源,招募当地相关专业或有经验的幼教老师并加以培训,在适龄幼儿达到10人以上的自然村寨建立小规模幼儿园,多采用混龄教学方式,为农村儿童提供“服务可及、质量保障”的学前教育服务。目前覆盖全国20个县(市、区)。


公示期: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


2023年第三季度,山村幼儿园项目继续在全国农村开展,重点关注毕节农村儿童综合发展示范区、青海省乐都区等项目地,帮助当地提升农村学前质量水平,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,评估学前教育对3-6岁儿童带来的长期影响。


公示期: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


2023年第二季度,一村一园项目在25个县(区)开展,累计受益儿童超过20万人。项目在试点县积极开展教师培训、农村幼儿园环境创设提升等工作,并根据试点县幼儿园需求提供相应资源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


公示期: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


2023年,山村幼儿园项目继续在25个县(区)开展工作,招募当地相关专业或有经验的志愿者教师(志愿者仅为叫法,实际是当地政府或学校聘请的非编教师)并加以培训,在适龄幼儿达到10人以上的自然村寨建立小规模幼儿园,多采用混龄教学方式,为农村儿童提供“服务可及、质量保障”的学前教育服务。


公示期: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


2022年第四季度,山村幼儿园项目在欠发达农村地区25个县(市、区)开展,累计受益3-6岁儿童超过30万,统筹利用闲置校舍、村委会、党员活动室等已有场地资源,招募当地相关专业或有经验的志愿者教师(志愿者仅为叫法,实际是当地政府或学校聘请的非编教师)并加以培训,在适龄幼儿达到10人以上的自然村寨建立小规模幼儿园,多采用混龄教学方式,为农村儿童提供“服务可及、质量保障”的学前教育服务。


公示期: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


2022年第三季度,山村幼儿园项目在欠发达农村地区统筹利用闲置校舍,招募当地相关专业或有经验的志愿者教师(志愿者仅为叫法,实际是当地政府或学校聘请的非编教师)并加以培训,在适龄幼儿达到10人以上的自然村寨建立小规模幼儿园,多采用混龄教学方式,为农村儿童提供“服务可及、质量保障”的学前教育服务。目前覆盖全国25个县(市、区)。


公示期: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


2022年第二季度,山村幼儿园项目在在欠发达农村地区覆盖全国25个县(市、区)。项目统筹利用闲置校舍、村委会、党员活动室等已有场地资源,招募当地相关专业或有经验的志愿者教师(志愿者仅为叫法,实际是当地政府或学校聘请的非编教师)并加以培训,在适龄幼儿达到10人以上的自然村寨建立小规模幼儿园,多采用混龄教学方式,为农村儿童提供“服务可及、质量保障”的学前教育服务。


公示期: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


2022年第一季度,山村幼儿园项目在欠发达农村地区统筹利用闲置校舍、村委会、党员活动室等已有场地资源,招募当地相关专业或有经验的志愿者教师(志愿者仅为叫法,实际是当地政府或学校聘请的非编教师)并加以培训,在适龄幼儿达到10人以上的自然村寨建立小规模幼儿园,多采用混龄教学方式,为农村儿童提供“服务可及、质量保障”的学前教育服务。目前覆盖全国25个县(市、区)。


公示期: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


2021年,基金会同地方政府合作,在欠发达农村地区统筹利用闲置校舍、村委会、党员活动室等已有场地资源,招募当地相关专业或有经验的志愿者教师(志愿者仅为叫法,实际是当地政府或学校聘请的非编教师)并加以培训,在适龄幼儿达到10人以上的自然村寨建立小规模幼儿园,多采用混龄教学方式,为农村儿童提供“服务可及、质量保障”的学前教育服务。目前覆盖全国25个县(市、区)。